却于1023 年在开封设置火药作坊制造火药,并在1044年(北宋庆历四年)刊行的兵书《武经总要》中,正式刊载了「火球火药方」、「蒺藜火球火药方」、「毒药烟球火药方」等世界上最早的三个火药配方。这3个火药配方都用硝石、硫黄、木炭(或含碳物料)作基本原料,再掺杂一些易燃和致毒物料,配制成不同性能和用途的火药。它们所用物料的重量和在火药中所占的百分比各不相同,但作为火药主体物料的硝石已经接近或超过50,比初期火药的含硝量有较大的增加,使火药有可能用于军事。它们的配制工艺已从粗糙趋向精细,在制作上也从分散少量,发展到成批多量,为火器的扩大制造和使用创造了条件。
到了10世纪后半叶,即五代到北宋初期,火药已经用于军事。《宋史》中多处记载到这一时期的火器,如火箭、火球、火蒺藜等。
“火药”一词首次出现于宋仁宗天圣元年(1023年)。据《宋会要》记载,该年汴京的武器作坊中有专门生产火药的“火药作”。庆历四年(1044年)成书的《武经总要》首次记载三个军用的火药配方毒药烟球方、火砲火药方和蒺藜火球方。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军用火药配方。
13世纪,蒙古军队西征时把我国的火药技术带到了阿拉伯;阿拉伯人在14世纪初将火器传到了欧洲。李约瑟指出,14世纪火炮的第一次轰鸣,敲起了城堡的丧钟,因而也敲响了西方的军事贵族封建制的丧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