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四章 秦公出巡(2 / 2)

自己还没有干完的事情。

对于这些已经种了很多年地的秦人来说,今年的秋收是极其特殊的。

以往这些农人费心耕种的这些土地有的属于秦国国府府,有的属于各地秦国各地的世族。

但是自从秦国新法宣布实施特别是其中的《土地改革法》在各地实施之后,这些农人们觉得自己的生活和以前不一样了。

虽说自己耕种的土地的所有权归属秦国国府,但是只要自己不违反秦国的法令,自己耕种的这些土地的使用权以及上面所有的收获全都归属自己。

以往秦国国府征收的是公田的收成,而如今秦国各地县府却是按照收获的一定比例向这些秦人收取赋税。

这就意味着这些农人的收获在上缴了一部分的粮食之后,剩下的粮食都可以自用或者买卖。

这就代表着这些秦国的农人们可以拥有更多属于自己的粮食,这些农人的积极性也就被大大提高了。

同时为了防止谷贱伤农秦国在全国各县都建立了储备粮库,用治粟内史和少府一同制定的最低保护价收购农民手中的粮食,让这些农人们彻底没有了后顾之忧。

秋收的间隙这些农人们直起身子看了看自己的收获的成果,他们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。

仿佛他们看到的不是一堆堆粟米,而是一座座金山一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