府安全的行动,就轰轰烈烈的展开。
    洞庭湖中,以水贼清剿,陆地上,则断绝水贼粮仓,严加驻守,逼迫其投降。
    随后,洞庭湖又进行时间不等的封禁,严禁商船出没。
    这下子,直接拿捏住水贼的命脉,天天吃鱼,谁也坚持不住,不到半个月,陆陆续续就有上千水贼放下武器,投降地方。
    于是,这些人就被分拨土地,推行保甲,编户齐民,而且实行连坐制,若是还想为贼,不仅阖家屠戮,还要连累邻居乡里。
    而且,除了这些惯匪外,其实许多渔民半匪半民,到了湖中,有便宜自然就上,而且是整村整落的上,清剿时又变成良民。
    官府则直接将个各渔户村落强行合并,从而推行保甲和连坐制,还设立举报奖励,最低一贯,最高十贯,比劫掠还赚,风险也低。
    如此一来,在唐末时,洞庭湖活跃良久的水贼,就消散了大半,剩下的,都是一些顽固的水贼。
    他们已经过惯了简单的掠夺方式,不再是之前面朝黄土背朝天,守着土地过活的良民。
    他们才是最顽固的。